银保监会发声: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政策 加大信贷投放!(附详细解读)

  •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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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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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引领 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近期,银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相结合,通过推动机制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激励措施,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资金投放力度,保障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准确把握促进经济增长与防控风险的关系,正确理解监管政策意图,充分利用当前流动性充裕、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有利条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近期贷款投放明显加快。据初步统计,7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45万亿元,同比多增6237亿元。指导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在建项目融资需求,加大对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金融支持。7月新增基础设施行业贷款1724亿元,较6月多增469亿元。同时,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表外融资变化也趋于平缓。

推动机制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鼓励银行利用拨备较为充足的有利条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上半年共处置不良贷款约8000亿元,较上年同期多处置1665亿元,腾出更多信贷投放空间。合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风险权重,推动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尽快落地,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督促银行适当提高利润留存比例,夯实核心资本,积极支持银行机构尤其是中小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打通商业银行补充一级资本的渠道,增强信贷投放能力。6月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3.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57%,在表内贷款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资本水平保持稳定。

健全激励机制,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意愿。指导银行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加强对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的甄别,落实尽职免责要求,进一步调动基层信贷投放积极性。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考核办法,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有效发挥监管考核“指挥棒”的激励作用。今年前7个月,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万亿元,增速持续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督促银行机构综合分析民营企业风险状况,加大对主业突出、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价格,适度降低融资成本。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统筹协调,扎实细致工作,进一步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解读“无还本续贷”】


监管支持小微信贷“创新”: “无还本续贷”各行取态不一


8月6日,山东德州选出一批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试点,有企业称“节省了500多万元费用”,引起争议。

一位大行浙江某地分行行长表示,当地银行尚未推出此类业务。贷款资金的用途,一般都只允许生产周转,严禁用于归还旧贷款,这是违反信贷基本机理。但是,“无还本续贷”等借新还旧应该是银行要推出的一项业务。

2014年7月,银监会发文,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无还本续贷。2017年,银监会再次发文,支持银行合理提高无还本续贷业务在小微贷款中的比重。


详解无还本续贷模式

无还本续贷意在解决贷款期限和资金需求不匹配,在实际业务中存在多种情况。

传统贷款的模式是,企业的一个贷款周期结束后,若要续贷需要“过桥”资金“先还旧、再借新”。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若需续贷,一般要先还本付息,然后由银行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负债率、企业主信用等,继续放贷。

华东某城商行副行长表示,从贷款的本意出发,无还本续贷在实际业务层面有两层含义,一是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无还本续贷,真正的流动资金贷款对应的是企业订单融资。企业订单期限一般短于一年,若订单展期被拉长、资金回笼出现问题,则需对贷款重组,这类无还本续贷就属于借新还旧。

二是,一些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甚至家庭财产、企业财产区分不明显,银行很难判断企业贷款是长期占用还是短期流动资金,此时无还本续贷是在更正贷款期限管理问题。

华南某农商行小微金融负责人表示,无还本续贷对解决客户的流动性困境确实起到了作用,但范围和规模不会太大。该行一般将其用于小微企业的资金重组,避免出现不良贷款。选择客户的标准上,要求是长期合作的客户,过往信用记录优良等优质企业客户。

上述城商行人士表示,即使是无还本续贷,也需要有期限、审核批准流程。除政策文件确定的条件外,各地执行不尽相同。如,该行会面向企业资金链暂时出现紧张但值得银行长期支持的。

而企业的借新还旧,则罕见四大行推出相关业务。一位华南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无还本续贷业务开展要看银行的风险偏好,对于风控比较严格的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积极性并不强。


风控与流动性压力

无还本续贷业务模式中,“借新还旧”不算“正常类”贷款,而应当划为“关注类”贷款。

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借新还旧,或者需要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的贷款应归为关注类。但根据银监会2014年7月文件,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为正常类。2015年6月,银监会进一步明确,无还本续贷、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情形不应单独作为下调贷款风险分类的因素。

有股份制银行风控人士表示,对于风控严格的银行而言,借新还旧一定会调整为关注类贷款。无还本续贷不能调整为“关注类”贷款,相当于变相操纵了银行的资产质量。

按照这一标准,有些分、支行可能会借此掩盖不良,这与充分真实暴露不良的要求是不一致的。而且,有些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一政策,要求监管、银行按照这一模式操作。无论借新还旧还是还旧借新,银行很难压缩信贷额度,风险客户的推出障碍重重,加大了银行风险。

不过,前述农商行人士表示,即便不采用这种方式,客户也还不了。走法律诉讼程序、清收虽然是解决办法,但银行也要看客户的具体情况,一户一策。“处理这种状况的企业,银行是非常谨慎的,要经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满足条件的只是少数,并不是全部采取这种方式。”

除了资产质量问题,上述城商行人士表示,银行所有的负债、资产都有期限,如果全部贷款采用无还本续贷模式,就不存在期限问题,类似永续债这会对银行流动性管理形成压力。

“在没有执行该政策之前,很多企业的过桥资金要使用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无还本续贷之后,对与银行还贷相关的高利贷的利率有很大压制。”该城商行人士表示,无还本付息也有助于减少银行内部人员“寻租”的机会。

如何确定边界

从银保监会政策文件看,“无还本续贷”本意是支持小微等企业融资,解决企业贷款与用款期限错配问题。

2017年8月,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将“无还本续贷”应用到扶贫小额信贷领域。

不过,有的地方银监局将无还本续贷用到陷入困境的企业甚至国企上。要求认真落实银监会关于“续贷”、“循环贷”、“年审制”的政策要求。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不断贷、不抽贷。推广无还本续贷,采取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2017年5月,黑龙江银监局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的企业稳贷增贷,创新运用无还本续贷等政策,成功帮扶钢铁、煤炭等重点国有企业解危脱困。

2018年3月,银监会发文,确定小微企业贷款的标准是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重点针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提出“两增两控”的新目标。

“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突出对小微企业贷款量质并重、可持续增长的监管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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